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网信系统网络普法优秀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中央新闻网站: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网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更好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普法活动开展,促进经验交流互鉴,扎实推进网络普法工作落地见效,现开展2023年度全国网信系统网络普法优秀案例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20日—12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申报案例应是在网络普法工作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实践探索,并取得积极成效,包括但不限于突出做好网信领域法律普及、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夯实网站普法责任、壮大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完善法治宣传工作协调机制,突出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网络法治教育、培育优秀网络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等内容。
推选的实践案例起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往年已入选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选原则
推选案例要具备示范性、实效性、创新性、代表性,避免过于泛化和宏观。
(一)示范性。申报案例的典型示范意义较强,具有较高的可借鉴性和推广价值,能够提炼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工作方法,为各地各部门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提供借鉴。
(二)实效性。申报案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影响力,普法对象明确、普法效果良好、社会反响积极,相关工作成效可量化,工作数据突出。
(三)创新性。申报案例的思路、方法、措施具有开拓性、首创性,鼓励使用网络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开展网络普法,能够主动运用创新思维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四)代表性。申报案例采取的措施方法和经验成果特色鲜明,获得了相关地方、相关领域权威部门或领导机关的肯定性批示,或得到一定程度褒奖,代表一定时期内网络普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四、推选流程
(一)案例申报。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准备案例申报材料,并由相关省级网信部门(中央新闻网站申报的,需经网站负责同志审核)审核同意后报送。
(二)案例初审。网络法治局指导法治网组建案例推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案例进行初步筛选和核查,推荐相关案例至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专家评审。邀请相关单位、新闻网站工作负责同志及法治宣传领域专家学者等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案例进行线上、线下集中评审。
(四)报批审定。综合统筹专家评审意见等,按程序报批优秀案例入选名单。
(五)案例公布。以中央网信办名义印发通报,并向相关案例报送单位发放证书。
五、成果应用
(一)推选过程中,通过有关信息渠道,择优刊载案例。
(二)审定的优秀案例,将收录至《2023年度全国网信系统网络普法优秀案例》。
(三)网络法治局将视情组织召开全国网络普法工作现场会或视频会等,请获评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并予以通报表扬。
(四)对推选出的优秀案例,将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并享有向全国普法办推荐参加有关评选等政策性优先事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案例推选工作,将优秀案例申报作为总结经验、提升水平的重要契机,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把关、择优推荐,按时保质完成申报案例的报送。
(二)精心组织,严格筛选案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相关单位积极性,精心组织本地本网站案例推选工作,做好材料梳理、数据整理工作,切实选出优秀案例,严防弄虚作假。注意做好脱密处理,严格按时报送至申报邮箱。
(三)培育典型,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案例推选的过程,作为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有利契机,在评比推选过程中加强对优秀典型的宣传,切实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