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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卡中心补卡管理制度

作者:编辑:administrator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9点击次数:

一、 中心工作人员需做到微笑服务,接待教职员工、学生及外单位人员时,要以礼相待,态度要热情和蔼。

二、 用户补办校园卡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等等。如用户无法提供有效证件,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三、 用户补办校园卡需填写校园卡补办登记表,然后携带该表到财务收费大厅缴纳补卡工本费,由财务出具缴费收条。

四、 用户将补卡登记表和缴纳补卡收条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补卡用户进行身份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补卡。

五、 工作人员从卡库中出库一张校园卡,在平台上进行补卡操作,并将由于挂失导致的冻结金额转入补办的校园卡中。

六、 如补卡操作不成功或其他原因等原因造成校园卡作废的,由工作人员再从卡库中出库一张校园卡,并将作废的校园卡放置在废卡库中,以待后期处理。

七、 补卡成功后,提醒用户去自助POS机上刷卡,核对金额是否正确,有疑问的,可指导用户在触摸屏上查询消费记录。

八、 每天下班,工作人员需汇总补卡登记表、补卡缴费收条、出库卡数量和作废卡数量,并对剩余的校园卡新卡进行清点核对。数目符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九、 校园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主动挂失和补办学生校园卡进行消费,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金额较大的,将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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