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中心机房设备托管协议
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络资源优势,提高资源利用率,满足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规范校园网中心机房设备托管管理,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服务器托管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对象与协议生效期限
本协议服务对象为乙方,即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各部门,乙方须以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求为目的申请设备托管服务。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前 30 日内,若三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或变更协议的申请,本协议自动续期三年,后续亦同;若任一方需终止或变更协议,应提前 30 日向另外两方提交书面申请,经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
二、设备相关约定
甲方负责提供被托管设备,所提供设备为机架式服务器,物理尺寸符合标准机柜要求,设备风噪等条件满足中心机房运行环境要求。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设备交付丙方指定的中心机房位置,并向乙、丙两方提供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硬件参数、操作系统版本等)。
乙方应指定在编在岗职工担任系统管理员,负责被托管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系统管理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须在丙方处备案,若系统管理员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接收查验,确认设备符合机房托管要求后,为设备提供放置所需的运行环境(包括机柜空间、供电、网络接入等),并在查验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为设备分配相应的域名和 IP 地址,同时将相关信息书面告知乙方。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了解被托管设备在机房的运行状况,可在提前与丙方沟通并获得同意后,进入中心机房对设备进行检查(非特殊情况不得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若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设备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责任。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合格、性能稳定,无硬件故障或安全隐患,若设备在交付时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若设备在托管期间需要进行硬件升级或更换,甲方应提前与乙、丙两方协商,在确定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和机房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安排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硬件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被托管设备开展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业务管理等工作,享受丙方提供的设备运行环境及网络服务。
若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设备运行环境或网络服务,导致乙方工作受到影响,乙方有权要求丙方限期整改。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网络管理各类规定、条例和协议,不得利用被托管设备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禁止的、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活动,不得突破、改变或试图改变设备的用途,不得安装和运行与申请用途无关的软硬件系统,不得干扰或危害校园网的正常、安全运行,设备仅可用于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业务管理等服务,不得进行以娱乐等为目的的其他活动。
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责任落实到人,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做好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及时对设备进行安全升级,包括安装和升级系统、网络程序和应用软件补丁,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妥善保管设备相关密码,密码应由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组成且长度大于 10 位,并定期修改密码,防止设备被人为攻击、利用。若因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引发网络安全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设备使用的软件系统或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有损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若因软件系统或信息内容不当引起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接受并配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党群工作部等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除安装操作系统、更换硬件(需与甲方协商)、手动重启等特殊情况需进入中心机房外,其他针对设备的管理工作应远程进行,未经丙方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
若设备在托管期间出现软件故障,由乙方负责排查处置;若出现硬件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配合甲方进行故障排查和维修。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对乙方使用被托管设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乙方存在设备用途与申请不符且无正当理由、违反学院相关规定或设备连续 1 周无法提供相应网络服务的情况,有权停止设备运行,并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若接到上级部门通报被托管设备存在安全漏洞,或委托第三方安全公司对设备及相关网站、系统进行安全扫描和监测时发现安全漏洞,有权先行关闭设备或暂停设备的外网访问权限,并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整改到位且通过再次安全检测后,方可恢复访问服务。
因校园网络调整、改造等原因,有权变更被托管设备的网络设置和服务,但须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协商确定变更方案,尽量减少对乙方工作的影响。
为被托管设备提供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包括保障机房的供电稳定、温度湿度适宜、防尘防潮等,定期对机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按照协议约定为设备分配域名和 IP 地址,保证设备托管环境的安全稳定运行,但不掌握设备的登录密码、系统后台管理权限等,不对设备上运行的应用和服务承担运行和管理责任。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和甲方,并积极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四、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合格设备或未及时对设备硬件故障进行维修、更换,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设备,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合理损失,并在限期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利用设备从事禁止性活动、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引发网络安全事件或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责任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丙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暂停设备服务、终止协议等措施,并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理。
若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设备运行环境或网络服务,导致乙方工作受到影响,丙方应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合理损失;若因丙方过错导致设备损坏,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解除本协议:
2.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的;
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且三方无法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的;
4. 乙方因机构调整、工作任务变更等原因,不再需要设备托管服务,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另外两方,并妥善处理好设备相关后续事宜的;
5. 国家法律法规或学院相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被托管设备从中心机房取回;乙方应配合甲方、丙方做好设备数据迁移、系统清理等工作;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设备出库手续。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学院提起申诉。
七、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三方也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